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实行以预防为主的防震减灾方针,在消能减震工程中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河南省《建筑消能减震技术标准》DBJ41/T289-2024,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地区采用消能减震技术的标准设防类、重点设防类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抗震加固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
本技术标准为河南省行政区域内采用消能减震技术的建筑工程提供了系统性的设计、施工、验收与维护依据。本标准立足河南省实际,融合国内外最新科研成果与工程经验,在地震作用下,通过在结构中合理设置消能器来耗散地震能量,以减轻主体结构的地震反应,实现保护建筑结构安全的目标。标准明确了设防烈度6至8度地区新建及既有建筑抗震加固工程的技术路径,构建了涵盖消能器选型、结构分析、连接构造、产品检验及质量验收的全过程技术体系,对提升河南省建筑抗震防灾能力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6~8度设防区域的标准设防类和重点设防类新建建筑及既有建筑抗震加固工程。标准确立了双档抗震设防目标:第一档要求设防地震下建筑满足正常使用功能,主体结构基本不受损坏;第二档则以“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为原则,确保消能部件在罕遇地震下充分发挥功能,防止结构倒塌。
消能减震结构设计须采用包含主体结构与消能部件的整体分析模型,计算地震作用时应至少沿两个主轴方向进行,并计入扭转效应。消能器附加给结构的阻尼比可根据能量法或时程分析法确定,但取值不宜超过25%。消能器布置应遵循“均匀、分散、对称”原则,优先设置于层间变形较大的楼层,并保证罕遇地震下附加阻尼比不低于1%。
标准对位移相关型与速度相关型消能器的技术性能指标、材料选用、疲劳性能作出了详细规定。产品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出厂检验和进场见证检验,其中进场检验须由独立第三方完成,抽检数量根据建筑设防类别和消能器类型确定,检测合格率须达到100%。消能器设计工作年限不宜小于建筑的设计工作年限,到期后应及时检测评估。
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填补了河南省在建筑消能减震技术领域的标准空白,为省内消能减震工程的设计、施工与监管提供了统一的技术准则,对于提升区域建设工程抗震防灾水平意义重大。标准紧密结合河南省的地震设防特点与工程实际,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抗震管理条例的要求转化为可操作的技术条款,使“预防为主”的防震减灾方针在工程建设层面得以落实。通过明确消能器的性能指标、检测方法和维护制度,该标准有效规范了消能减震产品的市场准入和质量控制,有助于遏制不合格产品流入工程现场,保障建筑抗震安全。同时,标准鼓励采用性能化设计方法,兼顾经济性与安全性,为推动消能减震技术这一新技术的规模化应用和产业化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该文对设计单位、施工企业、产品厂商及检测机构均具有约束与指导作用,对促进河南省建筑抗震设计水平的整体提升、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显著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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