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河南省海绵城市工程建设,提高施工技术水平,统一施工质量验收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实现海绵城市建设效果,制定河南省《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施工与验收标准》DBJ41/T293-2024,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海绵城市建设工程和“渗、滞、蓄、净、用、排”设施的施工和验收。
本规范旨在为河南省海绵城市建设工程的施工与验收提供统一的技术准则,以保障工程质量,实现雨水的自然积存、渗透与净化效果。本规范系统覆盖了从材料进场检验、各类型海绵设施施工到分项分部验收及海绵系统性验收的全过程控制要求,适用于省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本规范细化了透水路面、生物滞留设施、绿化屋顶、渗管等关键设施的施工工序、技术参数与质量控制要点,并强调施工过程必须遵循设计文件,落实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措施。验收部分明确了主控项目与一般项目的检验方法及系统性功能指标的达标判定,确保工程不仅在单体设施上合格,更在整体径流控制与污染削减上满足设计目标。
本规范以“渗、滞、蓄、净、用、排”设施为核心,对土方工程、透水路面、渗透塘、湿塘、绿化屋顶及调蓄池等提出了严格的工序与工艺要求。施工前须进行场地踏勘与渗透性复核,施工中强调对既有管线的保护及不良地质条件下的特殊处理。各透水路面材料从基层到面层的透水率须逐层递增,以确保雨水有效下渗。同时,本规范对塑料模块拼装水池的基础承载力、回填方式及覆土深度做出了量化规定,保障地下蓄水设施的结构稳定与安全。
本规范构建了从检验批、分项、分部到单位工程的完整验收体系,并专门设立了海绵系统性验收环节。质量验收不仅检查材料合格证与施工记录,更对渗管坡度、溢流口高程、植被覆盖率等关键指标进行实地量测与功能测试。系统性验收要求对建筑小区、道路广场、公园绿地等不同类型项目的平面布局、竖向衔接、径流路径连通性及污染物削减效果进行综合评价,确保海绵设施与市政排水系统有效衔接,实现工程设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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