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公路沿线公共厕所服务规范》DB63/T2341-2024,自2024年09月2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公路沿线公共厕所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厕所类型、服务要求及持续改进。本文件适用于普通干线公路沿线公共厕所的服务及管理。
本规范立足青海省普通干线公路实际,系统规定了公路沿线公共厕所服务的总体原则、建筑设施、运营管理及持续改进等要求。本规范强调厕所设计须兼顾环保、安全、卫生与节能,按交通量及景区需求划分四级标准,并针对高原寒冷地区提出给排水防冻、太阳能照明等适应性措施。在设施配置上,本规范详细明确了固定式与移动式厕所的建筑结构、通风除臭、节水器具、无障碍及第三卫生间设置的具体参数,同时涵盖标识指引、24小时开放、保洁频次与消毒除味等服务质量硬性约束,旨在建立一套覆盖选址建设到日常维护的全链条服务标准。
本规范根据公路等级和交通量将厕所划分为一至四级,要求通往4A级及以上景区的新建服务区厕所不低于二级,并明确建筑面积与厕位比例。厕所内部须进行功能分区,分设男女通道并设置视线屏蔽,每个大便器配备独立厕位间。新建服务区厕所宜增设第三卫生间,其内部须配置成人与儿童洁具、多功能台、婴儿座椅及呼叫器等,使用面积不小于6.5平方米,且地面防滑不积水,以保障特殊群体如厕便利。
本规范对固定式厕所的建筑材料、室内净高、通风形式及化粪池设置均提出量化标准,如独立小便器间距应为0.7米至0.8米,大便器宜采用每次用水量不大于4升的蹲便器。移动式厕所宜采用生物降解、泡沫水洗等先进技术,并规定粪箱抽粪口孔径不小于160毫米。针对供水困难地区,本规范提倡采用水箱冲洗或免水冲系统,并强调寒冷地区给排水管道必须落实防冻措施,确保全年冲水通畅。
本规范要求厕所地面无积水、无纸屑烟蒂,墙面及隔板无乱涂乱画,粪池周围无蝇蛆,周边5米内无垃圾污物。管护主体须建立涵盖保洁标准、设施维护、投诉处理及应急预案的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应经技能与礼仪培训后上岗。在清扫作业时须放置警示牌,夏秋季节及传染病流行期需增加消毒频次,并定期检查供水冲洗设施及建筑物外立面,及时填写维护记录,保证设施完好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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