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指南》DB61/T1811-2024,自2024年05月03日起实施。
本文件确立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的总则,给出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的工作流程、准备工作、调查研究、规划编制、征求意见、专家审查、发布实施的指导和建议。本文件适用于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本指南确立了陕西省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技术框架与工作程序,涵盖从准备到发布实施的全流程操作规范。本指南明确规划编制应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指导思想,以行政区划为规划区,依据法律法规和上位规划,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系统部署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能力建设和风险管控五大板块工作内容,并按年度合理安排进度,科学估算经费,落实组织、经费、制度和监督考核四重保障机制,确保规划具备逐级细化、可操作性强的特征。
本指南规定编制工作须遵循“准备工作—调查研究—规划编制—征求意见—专家审查—发布实施”的完整流程。在准备阶段,应成立编制工作组并审定编制大纲,系统搜集包括上期防治规划、相关行业规划及各类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在内的多源资料,并对其合理性与可靠性进行分析整理,为后续规划编制提供扎实的数据基础。
规划编制需围绕指导思想与防治原则,明确总体目标和保护对象,将上位规划指标逐级分解落实。工作部署须统筹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能力建设及风险管控五大内容,并依据紧急程度和可行性按年度推进。最终成果应包含规划文本、说明书、附表、附图及电子文档,其中附图须采用CGCS2000坐标系,易发区、风险区和防治区用普染色分区表达,文本与图件内容须相互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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