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3日,由中国地质调查局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等单位承担的《深海稀土沉积资源调查规范》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
本文件规定了深海沉积物稀土资源调查目的任务、调查内容、海上调查、测试分析、资料整理与处理、可行性评价、资源量估算、成果编制和质量控制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深海沉积物稀土资源调查工作,也可以用于深海沉积物的调查工作。
本规范是国内首部针对深海沉积物稀土资源调查制定的行业技术标准,旨在系统规范调查工作的全流程技术方法与质量要求。本规范涵盖从技术设计、海上调查、样品测试分析到资料处理、资源量估算及成果编制的完整作业链条,适用于国家专属经济区及管辖海域之外的国际海域。本规范明确了以地质采样为主、地球物理勘查为辅的调查原则,对导航定位、多波束水深测量、浅地层剖面测量、多道地震测量、重力与磁力测量、重力柱状及箱式取样等关键海上作业环节提出了具体技术指标与操作要求,并统一了沉积物粒度、矿物、化学成分、物理力学性质及古地磁等室内测试分析项目的标准方法。在此基础上,本规范还对可行性评价、矿产资源量估算方法以及最终图件与报告编制做出了系统性规定,为深海稀土资源调查工作提供了全流程技术指引。
本规范确立了地质取样与地球物理测量相结合的综合性调查方法。海上调查以重力活塞柱状取样和箱式取样获取海底沉积物样品为核心,辅以多波束测深、浅地层剖面及二维地震测量等多种声学与地震勘探手段,视情况可拓展重力与磁力测量,同时开展以CTD采水和表层沉积物取样为主要手段的环境基线调查,形成立体化数据采集网络。
沉积物样品上岸后须进行系统化的实验分析,项目包括粒度分析、碎屑矿物与粘土矿物鉴定、微体古生物鉴定、稀土元素及主微量元素化学成分分析、物理力学性质测试和古地磁测定等。规范对各项分析的执行标准、技术要求及内部质量检查比例作出了明确规定,强调稀土元素分析应将稀土氧化物总量列入基本分析项目,确保了测试数据的代表性与可靠性。
调查资料经综合整理与专项处理,包括地球物理数据的噪音压制、增益补偿及正反演拟合解释后,进入可行性评价与矿产资源量估算阶段。规范要求依据边界品位、矿体厚度、沉积物类型及水深等指标,采用克里格法等进行资源量估算,并按照概略研究、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三阶段递进评价其经济意义。最终成果须包含基础图件与辅助性图件、航次现场报告、调查成果报告及详细的稀土资源调查报告,并按规定汇交全部原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