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村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程》DB1331/T077-2024,自2024年03月15日起实施。
本规程适用于雄安新区未纳入城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规划范围内的村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本规程是雄安新区为科学指导村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全生命周期管理而制定的地方技术标准。本规程立足于新区高质量发展定位与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系统覆盖了从设计水量水质确定、污水收集系统构建、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污泥处理处置,到自动化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运行维护管理等十大技术章节。本规程强调因地制宜选择集中或分散处理模式,优先推广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与资源化利用路径,并对黑灰分离收集、生物处理工艺选型、生态处理单元配置、尾水农田灌溉及景观回用等关键环节作出了详细技术规定,同时明确了施工验收标准与长期运维安全管理要求,旨在构建一套完整、闭环的村镇治水技术体系。
本规程适用于雄安新区未纳入城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规划范围内的村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涵盖村庄和乡镇的生活污水,不包括工业废水和畜禽集中养殖废水。工程选址与总体布置须符合新区总体规划及纲要要求,并统筹考虑卫生防护、防洪排涝及资源化利用的便捷性。
本规程构建了“分散处理就地利用”与“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相结合的双轨模式。在技术层面,污水收集系统优先采用雨污分流和重力自流,条件受限时可采用压力或负压收集;处理工艺涵盖A²O、SBR、MBR、MBBR等生物处理技术,并可根据需要组合人工湿地、稳定塘等生态处理单元,出水水质须满足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相关要求,排入白洋淀的尾水执行更严格的特殊限值。
本规程将资源化利用置于优先地位,鼓励黑水无害化后还田、灰水及尾水经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村镇杂用或景观环境补水。同时,本规程要求构建自动化与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一体化设备和集中处理站的远程监控、数据采集与无人值守运行,白洋淀周边等敏感区域宜建立分级信息监管平台,强化全过程动态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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