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30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全国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技术规程(试行)》。
本标准规定了全国林草生态综合监测的总则、监测内容、监测方法、质量检查、分析评价和产出成果等。
本标准适用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工作。
本规程系统规定了全国林草生态综合监测的技术体系与操作流程。本规程以统一的技术标准,整合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荒漠化/沙化/石漠化土地等多项调查监测工作,确立“图斑监测+样地调查+数据耦合”的技术路线。本规程涵盖从前期底图制作、变化图斑提取与核实、样地布设与因子调查,到数据库建设、统计处理、分析评价及质量检查的全链条环节,旨在每年产出林草湿荒资源现状及动态变化数据,每五年评价林草生态状况和变化趋势。
本规程构建了以国土年度变更数据为本底,遥感全覆盖监测与地面样地抽样调查相结合的监测框架。图斑监测通过人工智能识别与遥感判读提取变化,经现地验证核实后更新属性;样地调查则在统一的抽样框下,针对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沙化、石漠化分别设定样地,现场实测储量、质量与结构等因子,并明确各项定位精度、量测精度与主要指标精度要求。
本规程规定了遥感影像库、图斑数据库、样地调查库等数据库的命名规范、存储结构与建库流程。通过数据处理与统计,产出现状、动态和消长数据,并利用抽样回归和关联耦合技术,将样地调查数据与图斑监测数据衔接,实现以点推面、点面结合的储量估算。最终成果包含数据库、统计表、专题图件及年度、周期性的成果报告。
本规程同时建立了覆盖准备工作、图斑与样地调查、数据验收三阶段的质量综合评定体系,并按优、良、可、差四级给出结论,确保监测成果准确可靠。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