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范》DB5105/T68-2024,自2024年09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自行车消防管理职责、停放充电场所管理、日常管理、应急管理等消防安全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泸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的消防安全管理,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和其他电动非机动车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本规范立足泸州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全链条管理需求,系统规定了消防管理职责、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标准、日常防火巡查检查以及应急响应处置等核心要求。本规范坚持预防为主、保障安全与方便群众相结合的原则,明确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及充电设施运营主体等各方职责,构建协同共治的监管体系。在硬件设置上,本规范对停放充电场所的防火间距、耐火等级、自动灭火与报警系统、配电防护等提出了详细技术参数;在软件管理上,则强化了分区分类停放、充电前安全确认、夜间防火巡查及定期演练等制度,力求从源头消除火灾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本规范厘清了不同主体的消防安全责任。市、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构建全链条安全监管体系;企事业单位与社会团体负责建设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并开展宣教;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由其履行日常巡查与劝阻违规行为职责,无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则由业主、业主委员会或乡镇街道承担管理责任。此外,充电设施运营主体须确保设施符合标准并做好维护,形成多方参与的闭环管理。
本规范针对场所硬件设置提出了严格的技术标准。选址上明确了室外、室内及地下不同场景的防火间距要求,如地上场所与高层民用建筑间距不应小于9米。设施配置上,要求室内场所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并按严重危险级配备水基型灭火器。同时,充电设施必须具备限时充电、自动断电及过载保护等功能,配电箱与插座根据室内外环境执行相应的防护等级,确保本质安全。
本规范强化了日常与应急两个维度的安全保障。管理单位需建立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夜间防火巡查重点关注充电异常与疏散通道畅通情况,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应急层面,要求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演练不少于两次。一旦发生燃烧,须立即断电、疏散人员并报警,针对锂电池火灾明确要求使用水基型灭火器或大量水进行灭火与浸泡处置,以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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