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建设技术规范》DB23/T3705-2024,自2024年07月12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高速公路机电系统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硬件要求、软件要求、施工要求及检测验收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新建及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建设工程。
本规范立足黑龙江省极寒气候与冻土地域特征,系统规定了新建及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建设的技术要求。本规范涵盖收费、监控、通信、供配电四大硬件系统及配套软件,并对施工安装、检测验收提出全过程约束。在硬件层面,本规范重点突出了外场设备对-40℃超低温环境与高湿度的适应能力,明确了骨干网与接入网的大带宽配置标准;在软件层面,本规范要求利用人工智能实现视频事件自动分析,并强调冰雪环境识别与告警功能。本规范还统一了IP地址分配规则及设备技术指标,旨在构建一套安全可靠、绿色环保且高度兼容的智慧高速机电体系。
本规范对所有户外部署的收费、监控及供配电设备提出了严苛的低温标准,如门架设备最低适应温度须达-40℃,并要求具备防冷凝、自动除雪除霜及IP56以上防护能力。针对供电距离过长的点位,本规范强调了中压远供技术的使用,并注重外场设备在冻融条件下的防雷接地可靠性。
本规范要求监控软件须结合机器视觉与深度学习技术,自动识别违停、逆行、行人闯入及烟雾报警等事件,并专门开发冰雪环境自动识别告警功能。收费软件必须符合国家信创要求,具备在国产操作系统与芯片上的部署能力,同时要求建立完善的机电运维管理、收费稽核与应急协同服务系统。
考虑到黑龙江省特殊的冻土环境,本规范要求光电缆敷设须调整埋深以避开冻土层,并强调低温作业保障措施。在验收环节,本规范创新性地引入了冬季使用后复检制度,即便在冬季前完成了管网及外场设备检测,也应在经历极寒考验后进行复测,确保系统长期运行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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