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濮阳市《高速公路浓雾综合强度等级技术规范》DB4109/T055-2024,自2024年08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高速公路浓雾过程的判识、综合强度的评估指标和等级划分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濮阳市境内高速公路浓雾过程的判识和综合强度的预警预报、评估。其他受大雾影响行业可参考使用。
本规范立足于濮阳市高速公路沿线浓雾天气的监测预警与评估需求,系统规定了浓雾过程的判识标准、综合强度的评估指标及等级划分方法。本规范以日最小能见度、覆盖范围和持续时间为核心要素,构建了量化的综合强度指数模型,将高速公路浓雾过程划分为特强、强、中等及弱四个等级。本规范适用于濮阳市境内高速公路浓雾天气的预警预报和影响评估,也可供其他受大雾影响的行业参考借鉴,旨在提升交通气象服务的精准化水平,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本规范明确了高速公路浓雾的基本概念,即以北京时20时为日界,当濮阳市境内有3个及以上国家气象观测站出现水平能见度低于500米的雾时,即判定为一次高速公路浓雾过程,并据此规定浓雾过程的开始与结束时间的界定标准,同时对接国家气象观测站体系,涵盖基准气候站、基本气象站和一般气象站。
本规范构建了由浓雾强度指数、覆盖范围指数和持续时间指数组成的三维评估模型。浓雾强度指数通过计算各站不同能见度等级及其占比的加权和,并对照气候标准期的百分位数确定;覆盖范围指数依据受影响站点数或路段数分为四级;持续时间指数则根据过程时长进行分级。三个指数相乘得出综合强度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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