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经济型酒店设施与服务规范》DB11/T1215-2024,自2024年10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经济型酒店设施与服务的基本原则、设施要求、服务要求、卫生要求、安全要求、绿色环保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各种类型的经济型酒店的设施与服务。
本规范立足北京市经济型酒店发展实际,对设施与服务提出了系统性要求,替代了2015年版标准。本规范以“经济、舒适、便捷、卫生、绿色、安全”为基本原则,涵盖设施配置、服务流程、卫生管理、安全保障和绿色环保五大板块,适用于各类经济型酒店。在设施方面,本规范对前厅、客房、餐厅及通道电梯等区域的功能配备、面积指标、通风照明、无障碍设计等作出细化规定;在服务方面,明确了前厅预订、入住接待、问询结账、客房清扫及餐厅服务等全流程的操作规范,强调宾客信息安全和适老化服务;同时,本规范强化了消防监控、应急疏散、食品安全及噪声防治等底线要求,并倡导不主动提供“六小件”、节能减排等绿色经营理念,旨在推动行业向标准化、品质化和可持续方向升级。
本规范要求酒店客房不少于15间,大床房与双床房使用面积分别不宜小于9平方米和12平方米,客房宜设可开启外窗或配置新风系统,且须配备不受节能控制的持续供电插座。同时,酒店必须设置无障碍设施及一定比例的无障碍客房,公共卫生间同样须设无障碍厕位,三层及以上建筑应配客用电梯,确保基础功能的普惠性和便利性。
本规范规定酒店须建立完备的规章制度和服务规范,员工应持健康证上岗并定期培训。前厅须提供24小时总机、预订、问询及多方式结账服务,入住登记须按公安要求准确核验身份信息;客房清扫须做到一客一换杯具并消毒,抹布分类使用;餐厅须提示制止餐饮浪费。全过程注重保护宾客隐私,并为老年人及儿童等群体提供必要协助。
本规范将安全与绿色理念植入各环节:酒店须配置有效消防设施、监控系统及应急照明,张贴疏散图,制定火灾、治安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在环保方面,明确不主动提供牙刷、梳子等六类一次性用品,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制定节能减排方案并控制经营活动噪声,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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