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黑土区耕地产能评估技术规程》DB15/T3610-2024,自2024年08月22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黑土区基础条件准备、耕地估产模型构建和耕地产能评估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黑土区县域尺度耕地产能评估,包括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和赤峰市。
本规程规定了内蒙古黑土区县域尺度耕地产能评估的技术要求,涵盖基础条件准备、估产模型构建及产能评估全流程。本规程以卫星遥感影像为核心数据源,选取作物生长旺盛期的多期影像,结合近十年历史单产样本数据,运用偏最小二乘回归法建立作物单产多元估算模型。在此基础上,通过多年产量标准化处理与均值计算量化耕地产能水平,并以标准差衡量产能稳定性,最终采用偏正态统计双阈值策略将产能及稳定性分别划分为四个等级,产出县域尺度的耕地产能分布图与稳定性分布图,为黑土区耕地资源精准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本规程要求获取空间分辨率30米以内的多光谱卫星影像,选取每年6月上旬至8月下旬作物生长旺盛期的三个不同时期影像,确保耕地范围内无云遮挡、噪点低于1%且几何校正精度达标。同时需准备县域行政边界、耕地空间分布及不少于30个历史单产样本数据。基于野外实测单产与多期NDVI植被指数,采用偏最小二乘回归法建立多元估产模型,并通过留一交叉验证评价模型精度,决定系数R²须优于0.5。
本规程通过空间运算提取地块产量并进行年度标准化处理,以多年标准化产量均值表征耕地产能水平,以多年产量标准差反映产能稳定性。依据偏正态统计理论的双阈值划分策略,将耕地产能划分为较低、中等、较高、高四个等级,将产能稳定性划分为不稳定、稳定、较稳定、非常稳定四个等级,并按要求制作县域耕地产能分布图和稳定性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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