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9日,由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牵头起草的行业标准《城市更新现状评估空间数据基本要求》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更新现状评估的总体要求、现状评估分析数据要求、现状评估成果数据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城市更新规划编制、城市更新计划制定以及城市更新项目等工作实施前的更新对象评估与识别。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更新现状评估工作中空间数据的基本要求,适用于更新规划编制、计划制定及项目实施前的评估与识别环节。本文件系统构建了从数据准备到成果输出的完整技术框架,涵盖总体要求、分析数据要求与成果数据要求三大核心模块,明确了评估的工作流程、分类体系与时空基准。本文件将评估对象划分为居住类、产业类、设施类、公共空间类、区域综合类和其他类六大类型,并针对每类更新对象设定了差异化的评估维度与指标。在数据层面,本文件建立了评估分析数据与评估成果数据的双层级数据体系,详细规定了基础地理、实景三维、土地利用、单体建筑、社会经济、市政设施及互联网大数据等二十余类数据的空间形态、属性结构与质量要求,为城市更新现状评估的空间数据采集、处理与成果编制提供了统一的技术规范。
本文件将城市更新现状评估空间数据系统地划分为评估分析数据和评估成果数据两大类,其中分析数据进一步细分为基础数据与专题数据。文件对每类数据的几何表达形式、现势性、元数据内容及命名规则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并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等统一时空基准,为多源异构数据的集成管理与共享应用奠定了标准化基础。
本文件针对居住类(老旧平房院落、危旧楼、老旧小区、城中村等)、产业类(老旧厂房、低效产业园区、低效楼宇、传统商业设施)、设施类(老旧市政与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空间类(绿色空间、滨水空间)及其他类(低效闲置用地与建筑)等不同类型,分别规定了评估成果数据的构成要素与属性表结构。各类成果数据均须包含空间位置信息,并与单体建筑或用地范围建立关联,确保评估结果可精准定位与量化分析,支撑后续更新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