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2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24〕16号。
附件:1、河南省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实施方案;2、河南省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技术方案
本通知旨在部署河南省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该项工作是常态化自然资源监测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通知要求以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依据2024年6月底前的高分辨率遥感影像与最新专题资料,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监测。工作聚焦城市公共服务、生活宜居、交通便捷、安全韧性等维度,细化采集建设用地、基础设施及服务功能等关键指标,并选定巩义、荥阳等5个县级市作为城区监测试点。本通知明确了省市县三级分工,规定了县级自检、市级检查、省级核查的质量管控机制,要求成果于2024年8月10日前汇交,并强调了监测成果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城市体检评估中的应用路径与安全生产底线。
本通知明确监测工作核心是保持成果现势性,在地类基础上细化相关地类并监测其变化。监测范围分为全域和城区两类,其中全域范围主要采集高等院校、交通场站、水电站以及水域交通网络等要素,城区监测范围则聚焦于住宅、医院、学校、体育场馆等与城市生活功能紧密相关的细化要素,以实现对城市建设总量与用地结构的精准掌握。
本通知精心构建了组织实施体系,由省级部门负责部署与核查,省国土空间调查规划院承担具体实施与技术指导。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作为具体监测工作的承担主体,须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优选作业队伍。在进度上,本通知设定了严格的时限,要求各地于8月10日前上交经质量核查的最终成果,确保全省一盘棋,按时完成国家级汇交。
本通知将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视为生命线,严格执行“县级全面自检、市级检查、省级核查”的三级质量控制机制,并明确将对任务技术单位进行排名通报。在成果应用上,本通知要求各类成果不仅要服务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与实施监督,还要适时向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共享,特别是将监测成果分析报告作为政府决策参考,最大限度发挥数据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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