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湿地公园开放服务基本规范》DB62/T4888-2024,自2024年07月24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湿地公园开放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生态体验、科普宣教、环境卫生、安全管理、其他服务、质量监督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湿地公园开放服务和管理。
本规范立足甘肃省湿地公园开放服务的实际需求,系统规定了从生态保护、管理运营到游客服务的全流程标准。规范强调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开展开放服务,要求以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为根本,统筹规划开放区域与游客容量,严格控制人为活动对自然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围绕公众体验,本规范构建了涵盖生态体验、科普宣教、环境卫生、安全管理等在内的完整服务体系,并对服务人员素质和游客行为准则提出明确要求,旨在实现生态保护与开放服务的协调统一,为公众提供规范化、自然化的湿地游憩空间。
本规范将保护优先原则贯穿始终,要求对特别敏感的湿地生态系统和珍稀动植物栖息地进行严格避让,同时通过设置生态修复展示区、提供智慧化动植物信息展示等方式,在不破坏生态的前提下满足公众亲近自然的需求。生态体验活动突出地域特色,通过观景台、游步道、亲水体验区等设施为游客提供多样化的绿色休闲服务。在设施建设上鼓励采用低碳节能的绿色建材和交通工具,从源头减少环境负荷。
规范要求建立健全自然教育和科普宣传系统,将湿地基础知识与保护政策相融合。室内宣教结合实物展示、多媒体影音和印刷品等多种形式,室外宣教依托标识标牌和二维码语音解说实现自导式参访。解说员由专业人员与培训合格的志愿者共同担任,鼓励策划中小学生研学、湿地文化节等专项活动,形成多元化的科普宣传矩阵。
规范从标志标识设置、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到专业救护人员配备等环节构建了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对危险地段和未开放区域严格设防。在服务质量方面,本规范明确了投诉处理机制与监督电话公示要求,并规定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无障碍设施和网络信息服务等均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确保开放服务的安全性与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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