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1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园林湿地资源,优化重庆市园林水生植物群落配置,全面发挥园林湿地的生态功能、科普教育功能、游憩功能和景观功能,制定重庆市《园林湿地水生植物群落配置及建植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规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园林湿地的水生植物群落配置和建设指导。
本技术标准旨在科学指导重庆市园林湿地水生植物群落的配置与建植工作,以保护优先、科学布局、因地制宜、慎用外来物种为基本原则,统筹考虑园林湿地的生态功能、景观功能与游憩功能。本规范从植物群落的空间配置、品种选择、建植条件到后期养护管理,构建了一套覆盖全过程的技术体系,强调遵循生态位规律与群落演替规律,兼顾水体净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及景观美学需求,力求通过规范化的技术手段,实现园林湿地生态系统的稳定健康和可持续利用。
本规范明确了园林湿地植物群落配置应以湿地生境调查为基础,充分了解场地及周边气候相似区的植物种类、群落构成与分布特征。配置时须遵循从深水区至沿岸带的沉水、浮叶、挺水、湿生植物梯度序列,注重垂直方向的层片搭配与水平方向的合理分区。本规范提出了挺水—浮水—沉水式、挺水—沉水式等群落结构模式,要求同一水深范围内控制植物种类数量,并在多种类混植时采取土工布或种植容器等物理分隔措施,防止种间无序竞争。
本规范对不同生活型水生植物的种植时间、种植密度、水质条件、土壤厚度及光照需求作出了细化规定。耐寒性差的品种须在生长期种植,耐寒性强的可在休眠期施工;挺水植物与浮叶植物种植土壤厚度不小于30厘米,沉水植物不小于20厘米;水质方面,挺水与浮叶植物适宜pH值为6.0至8.5,沉水植物要求水体透明度大于种植水深的二分之一且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控制在15毫克每升以下。种植方法涵盖种子播种、移栽种植与营养体繁殖,并强调种苗应及时种植,否则须采取假植或浸泡储存。
本规范要求植物建植前须完成场地清理、地形整理及给排水设施建设,对原有内源污染区域应采取人工挖掘、机械清除或水文恢复措施。针对沉水植物与漂浮植物,分别设置隔离围护设施与防浪带,以控制其蔓延及抵御风浪干扰。养护管理方面,本规范对施肥时机与方法、缺株补植与衰退复壮、过度生长调控与枯残刈割、有害生物综合防治以及灾害天气应对均提出了具体操作要求,并特别强调了作业人员的水上安全防护与专业装备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