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加强地基基础施工质量管理,统一地基基础施工质量的验收要求,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结合重庆地区地基基础的特点,制定重庆市《建筑与市政工程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市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施工质量的验收。
本规范是重庆市关于建筑与市政工程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的工程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本规范旨在统一全市地基基础施工质量的验收要求,保证工程施工质量,适用于建筑与市政工程地基基础从地基处理到基础施工全过程的施工质量验收。本规范以“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三个阶段为主线,系统规定了地基验槽、质量验收单元划分、检验批抽样、主控与一般项目验收等基本规定。在地基部分,本规范针对天然地基、人工处理地基、特殊地基及锚杆支护结构地基,分别明确了承载力检测方法、抽样数量及验收标准。在基础部分,本规范覆盖了无筋扩展基础、钢筋混凝土基础、桩基础、沉井与沉箱基础等多种基础形式的施工质量控制与偏差检验要求。此外,本规范还对场地土石方开挖与回填、临时基坑边坡支护、截排水工程、地下水控制以及施工期间的监控量测,提出了详细的过程检验与最终验收规定。
本规范明确了地基回填与换填材料的土工分类标准,并强调以压实系数作为主控项目,施工时必须进行分层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对于强夯地基和注浆地基,本规范新增了验收标准,要求施工前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夯击或注浆施工参数,并在施工结束后间隔一定时间,综合运用载荷试验、密实度与均匀性检验等方法进行承载力与变形评价。对块碎岩、岩溶与土洞、土岩组合等特殊地基,本规范强制要求在桩基础施工前采用超前钻查明持力层下一定深度范围是否存在溶洞、破碎带等不良地质条件,并明确了全数查验或加密钻孔的具体情形。在桩基础施工完成后的质量检验方面,本规范对采用低应变法、声波透射法或钻芯法检验桩身完整性,以及单桩承载力载荷试验的抽检数量与判定标准,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对检测结果不满足要求时的扩大抽检提出了具体方案。
针对临时基坑边坡支护,本规范提出了坡率法放坡、锚杆与锚钉、桩板挡墙、内支撑结构以及土钉墙的施工质量检验标准。规范详细规定了锚杆抗拔承载力验收试验的荷载要求与合格标准,并提出了预应力锚杆锁定值的监测要求。在截排水与地下水控制方面,本规范对截排水沟、集水井、降水管井和回灌管井的施工材料、成井工艺、单井质量控制以及系统联网试运行测试提出了全过程验收规定,强调外观质量和渗漏检查。对于基坑工程,本规范规定监测应从支护结构施工前开始,贯穿整个地下工程施工期间,采用现场巡查与仪器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并对监测方案的编制、测点布设、监测频率和沉降稳定标准提出了检查与查验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