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农村公共厕所管理维护规范》DB4404/T60-2024,自2024年06月03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公共厕所管理维护的基本要求、制度建设、人员管理、环境卫生、保洁作业、设施设备维护和监督改进。本文件适用于珠海市农村地区新建及改扩建独立式公共厕所的管理和维护。附属式农村公共厕所可参考使用。
本规范围绕珠海市农村公共厕所的管理与维护工作,系统提出了涵盖基本要求、制度建设、人员管理、环境卫生、保洁作业、设施设备维护和监督改进的全链条技术要求。本规范明确农村公厕应常年24小时开放并公示管护信息,管护主体须制定保洁规范、检查制度、培训制度、安全管理、投诉处理及应急预案等管理文件,确保运行有章可循。在人员管理上,本规范要求专人持证上岗、统一着装、文明作业并配齐劳动保护用品。环境卫生方面,本规范对内外墙面、地面、厕位、便器、标识标牌及各类设施设备的洁净状态逐一作出规定,杜绝垃圾溢出和污物积存。本规范还细化了每日全面清洗、定时消毒消杀、病媒生物防制等保洁作业要求,并对设施设备故障设定了分级限时修复标准,最终通过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和群众满意度调查形成管理闭环。
本规范要求农村公厕须建立运行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可采用村民管护、承包管护或社会管护等方式,并倡导粪污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公厕应常年24小时开放,旅游景区可根据淡旺季分区、分时段开放。管护主体需在醒目位置公示监管责任人、清扫负责人信息及卫生管理制度,同时制定保洁作业规范、质量检查、人员培训、安全管理、投诉处理和应急预案等制度文件,保障管理有据可依。
本规范对环境卫生提出细致要求,涵盖外环境无污物、内环境无明显臭味、墙面地面洁净、便器无尿垢粪便、标识清晰无残缺等要点。保洁作业须每日全面清洗两次,及时清理垃圾并每日清洗废弃物容器,每日药物消毒一次,春夏季每周、冬季每月开展全面消杀。设施设备维修方面,本规范规定停水停电、便器堵塞等故障应在12小时内修复,门窗灯具等设施损坏24小时内修复,洗手台、墙面等损坏48小时内修复,并须填写维护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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