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居民低碳用能碳减排量核算通则》DB3301/T0455-2024,自2024年07月3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居民低碳用能碳减排量的核算原则、核算边界范围和核算流程、核算方法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居民低碳使用电力、天然气等日常使用能源所产生的碳减排量的核算,居民其他类型低碳用能所产生的碳减排量可参考本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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