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划是指导石柱县2024年至2035年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的纲领性文件,由石柱县城市管理局组织编制。本规划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核心目标,覆盖全县行政辖区,系统梳理了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及处理现状,科学预测了各类建筑垃圾的产生量与处理需求,并据此构建了从源头减量、分类收集、密闭运输到资源化利用与安全填埋的全链条防治体系。本规划明确了近远期分类收集率与资源化利用率等量化指标,制定了工程渣土、工程垃圾、装修垃圾等五类垃圾的差异化处置方案,统筹布局了现有保留与新增建设的处理设施,力求通过完善管理制度、推进信息化建设及强化多部门协同保障,全面提升石柱县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与资源化利用水平。
构建全过程防治体系与量化目标
本规划围绕“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建立了从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现场分类、密闭运输到终端处置的全过程管理体系,并制定了明确的近远期指标:近期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60%,资源化利用率45%;远期分类收集率提升至85%,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力争实现“无废城市”目标。
差异化处置方案与设施布局
针对工程渣土、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及装修垃圾的不同特性,本规划分别制定了详细的处置路径,如工程渣土优先用于地形改造与园林绿化,工程垃圾和拆除垃圾进入资源化利用厂再生利用。据此预测需求,规划保留了5家现有设施,并拟在全县新增32处建筑垃圾填埋场,近期优先建设3处以快速提升消纳能力。
强化制度保障与智慧监管
本规划从制度完善、部门职责、审批服务与信息化建设四方面筑牢管理体系,明确县城管、住建、公安、生态环境等多部门的具体职责,并要求加快建设智慧“城市大脑”平台,实现对运输车辆和处置场所的实时监控,形成全链条、多部门联合的执法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