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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4.07.28-山东省《城市轨道交通BIM协同工作指南》DB37/T 4720-2024.pdf

山东省《城市轨道交通BIM协同工作指南》DB37/T4720-2024,自2024年07月28日起实施。

本文件明确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BIM协同工作的基本原则,提供了BIM协同工作平台的基本条件和功能、BIM协同工作在设计、施工、运维等阶段实施的指导意见。本文件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全生命期内的BIM协同工作。

本指南立足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全生命期,围绕BIM协同工作提出系统性的指导框架。本指南明确了以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运维等多方参与为基础的协同原则,强调平台应整体设计、统筹建设,遵循标准统一、权限明确、安全可靠的要求。在具体实施层面,本指南对BIM协同工作平台的运行环境、基本功能与协同数据规范作出了规定,并分别从设计、施工、运维三个阶段,梳理了基于统一平台开展信息共享、交叉设计与协同管理的路径与方法。同时,本指南还从安全服务和网络协议两方面,为BIM协同工作的信息安全保障提供了明确指引。

协同工作平台的基本条件与功能

本指南规定,BIM协同工作平台宜配备必要的软硬件运行环境,其基本功能应覆盖建设管理、勘察设计协同、施工协同以及运维协同四大板块。建设管理涵盖项目立项、征地拆迁、进度、质量、安全及竣工验收等内容;设计协同管理专业协同、设计质量与进度、成果审查与交付等;施工协同集成安全、质量、进度、成本及人员、机械、物料等管理要素;运维协同则聚焦于空间、资产、维保、安全、应急、能源及运行监测等场景。

全生命周期各阶段的协同工作要求

在设计阶段,各专业宜基于统一的BIM模型实现信息共享与交叉设计,制定模型共享规则,明确协同目标与范围,并在设计变更时依托平台在原模型上进行。施工阶段宜继承设计模型进行深化,依托平台开展多专业碰撞检查与多单位交叉作业协同,将进度、质量、安全与成本管理相互关联,实现施工集成化管理。运维阶段则需在竣工模型基础上删除冗余信息并关联运维资料,实现各设备系统的数据融合与集成应用。

山东省《城市轨道交通BIM协同工作指南》DB37/T 4720-2024第1页
第 1 页
山东省《城市轨道交通BIM协同工作指南》DB37/T 4720-2024第2页
第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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