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是面向以对苯二甲酸和乙二醇为原料、生产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的聚酯工厂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设计而制定的专项技术标准。本次修订在全面总结近十年来我国聚酯行业大型化、差别化发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系统更新了工艺设计、设备选型、自动控制、安全环保等核心技术要求,并新增环境保护章节及乙醛回收、热媒换热站、安全仪表系统等关键设施的设计规定。本规范从设计原则、物料计算、设备布置到管道柔性分析、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均提供了量化指标与强制条文,旨在统一技术要求,确保工厂设计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全文贯穿本质安全与清洁生产理念,对主要污染源、危险危害因素及相应防治措施作出了详细界定,为提升聚酯工厂整体设计水平提供了完整的技术依据。
工艺系统与设备要求
本规范确立了以连续聚合直接酯化缩聚为主的工艺技术路线,规定了物料衡算与热量衡算作为设计基础,并给出了纤维级聚酯熔体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及原料消耗设计指标。在设备方面,明确了反应器制造检验、热态与真空泄漏试验的严苛标准,以及浆料调配、热媒系统等关键设备的选型与配台原则,强调对首次采用的新结构反应器须经科学论证。管道设计则突出了热媒夹套管、熔体管道及气相热媒系统的特殊柔性分析与施工检验要求。
自动控制与安全防护系统
本规范要求聚酯生产装置应采用分散控制系统进行集中监控,并结合过程危险分析和风险评估,独立设置安全仪表系统,明确了从浆料配制到熔体粘度控制等核心回路的控制方案。在安全防护方面,详细划分了可燃气体、可燃粉尘的释放源等级及爆炸危险区域范围,规定了电气防爆、静电接地、火灾报警及消防设施的具体配置标准,系统性地覆盖了从仪表选型到紧急停车联锁的全链条安全设计。
辅助设施与环境保护
本规范对热媒站、罐区、乙醛回收装置等辅助生产设施的布置原则、设备备用台数及防火间距作出了详细规定,并新增乙醛回收装置的设计章节以促进资源化利用。在环境保护方面,明确了废水须清污分流、分质处理,高浓度污水须经汽提及厌氧生物预处理;工艺尾气严禁直接排放,须经洗涤或收集后焚烧处理;固体废物实施分类管控,危险废物须外委处置,整套措施构成了从源头减排到末端治理的完整环保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