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5日,自然资源部规范智能网联汽车时空数据的获取与处理活动,保障国家地理信息安全、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制定《智能网联汽车时空数据安全处理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智能网联汽车安装、集成涉及时空数据感知与处理等功能的安全要求、检测要求、同一型式判定条件以及实施过渡期。注:本文件所称的安全是指智能网联汽车处理时空数据所涉及的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本文件适用于搭载了时空数据传感系统、面向社会销售且在中国境内运行的智能网联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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