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统一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的技术要求,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维管理提供准确的普查成果,满足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有序开发利用、信息化管理及信息资源综合应用的需要,制定吉林省《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技术标准》DB22/T5157-2024,自2024年06月12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
本规范规定了吉林省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的技术要求与实施框架。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地下管线及地下交通设施的普查,旨在通过统一的技术标准,获取准确、完整的设施属性与空间信息。本规范明确了普查工作从技术准备、控制测量、地下设施普查到成果提交归档的全流程,涵盖了资料编绘、现场踏勘、仪器校检、方法验证等关键环节,并对平面与高程精度、数据质量检查验收做出了具体规定。本规范要求普查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按“二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执行,最终形成标准化的信息数据库,为地下空间的规划、建设与信息化管理提供支撑。
本规范确立了从既有资料评估、制定普查方案到成果归档的完整工作链条。普查对象包括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等地下管线设施和地下人行通道、车行通道等地下交通设施。核心技术指标上,明确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并针对隐蔽管线点与明显管线点分别规定了严格的探查与测量中误差限值,确保成果的统一性与可靠性。
普查正式开展前,须完成现状调绘、普查单元划分、资料编绘和探测方法验证等前期工作。本规范强调编制高质量工作底图,并按三级优先级科学利用已有资料。在控制测量环节,确立了从地面控制、联系测量到地下控制的三级测量体系,确保地上与地下坐标系统的精准关联。地下设施普查阶段,则针对地下管线探查加密点设置、综合管廊本体及入廊管线测绘、地下交通设施的横断面测量等均提出了具体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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