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市《耕地损害程度鉴定规范》DB 3203/T 1004-2021 ,自2022年2月1日起实施。
本文件确立了耕地损害程度鉴定的程序和方法,给出了损害的类型、损害程度的指标、报告的编写等相关信息。本文件适用于非法行为造成的耕地损害的鉴定。林地、草地损害的鉴定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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