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是为提高道路应急抢险能力、指导道路应急抢修抢建工作而制定的国家技术标准。本规范适用于战争、自然灾害及交通运输生产事故等灾变条件下受损道路应急抢修抢建的设计与施工,贯彻快修速通、先通后善、尽量就低、从简易行的原则,以满足应急通行要求并减少次生灾害。本规范共分九章和八个附录,系统规定了道路损毁分类与勘察评估、抢修抢建分级标准、路线选线与几何设计、路基路面处置、涵洞桥梁隧道修复、附属设施恢复、冰雪滑坡水毁等典型灾害处置技术,以及安全防护与交通组织要求,形成了从灾情勘察到抢通保通的全链条技术体系。
道路损毁评估与抢修抢建分级
本规范将道路损毁按类型分为路基路面损毁、设施损毁、桥涵隧道损毁、障碍性损毁及其他损毁五大类,并依据损毁程度划分为轻度、中度、重度三级。对应抢通需求和损毁评估结果,抢修抢建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以车辆较低速通行为目标,主要针对轻度损毁;二级以车辆低速通过为目的,主要针对轻中度损毁且局部需交通管制;三级以车辆能通过为目的,主要针对中重度损毁并需交通管制,战时或严重自然灾害条件下优先采用。
关键设施抢修抢建技术要点
本规范针对不同工程部位提出差异化技术策略。路基抢修宜接近原地面修筑,避免高填深挖,可采用土壤填塞、束材填塞、草袋被覆等方法,特殊土路基各有专门处置措施。桥梁抢修宜利用原有残存结构,优先采用装配式公路钢桥、机械化桥等制式器材,大中型桥梁应由专业队伍完成。隧道损毁须由专业人员详勘评估,被覆结构可采用补缝、锚喷、支护、换拱等方法修复。涵洞抢修可采用填塞法、构筑渗水路堤或过水路面等简易方法保障通行。
典型灾害处置与安全保障
本规范对冰雪灾害、堰塞湖、滑坡泥石流、水毁、危石等典型灾害给出了系统处置方法。冰雪灾害采用机械除雪、热力融冰、化学制剂等综合手段;堰塞湖视规模采取开挖溢洪道或坝体开辟通道等措施;滑坡处置根据方量大小采用直接清理、修整利用或便道迂回。在安全防护方面,本规范要求作业现场设置警示标志和专职安全人员,并根据施工情况采取局部封闭或全幅封闭等交通管制措施,确保施工与通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