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活垃圾分类智能收集设施管理规范》DB32/T4801-2024,自2024年06月1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生活垃圾分类智能收集设施管理的基本要求、规划布局与设置、功能要求、分类回收、评估与改进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生活垃圾分类智能收集设施的管理工作。
本规范规定了江苏省内生活垃圾分类智能收集设施在基本要求、规划布局、功能配置、分类回收及评估改进等方面的全流程管理标准。本规范以因地制宜、智能便利为原则,要求设施在满足高效、节能、环保及安全卫生的基础上,通过自动感应、称重、语音引导、智能抓拍与数据分析等手段,实现生活垃圾投放的精准引导与即时感知。同时,本规范强调设施应与区域规划相协调,依据住宅类型和公共场所特性差异化设置,并明确要求数据接入政务云平台,确保信息在安全加密下实现互联互通与动态监管,从而形成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各环节有效衔接的闭环管理体系。
本规范提出设施选址应统筹兼顾城市风貌、收运作业便利性与公共安全,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和盲道,并根据高层、多层及低密度住宅等不同场景细化了户数配置标准与服务半径。在基础保障层面,设施须具备通风除臭、污水收集、消毒杀虫及应急使用功能,并鼓励采用光伏等绿色能源,全面践行低碳环保理念。
在数据侧,设施需具备对居民投放行为、设施使用率等多维数据的采集与分析能力,并将结果实时归集至城市管理平台,为主管部门动态优化设施布局与清运频次提供决策依据。
本规范要求运营单位建立常态化的硬件检修与故障处理机制,保障设施稳定运行。在运营效能上,须持续监测垃圾分类准确性及能耗碳排放指标,通过识别错误分类与违规投放模式,及时优化识别算法与运营策略,推动设施功能迭代与管理效率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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