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不动产登记税务联办数据规范》DB3701/T51-2024,自2024年05月23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济南市不动产登记税务联办数据的分类、数据项表示、分类下的数据项集合以及具体数据项的属性。本文件适用于济南市不动产登记系统与税务系统业务联办数据的交换与共享。
本规范围绕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与税务业务联办的数据交换需求,系统规定了数据分类、数据项表示方法以及九大数据集的结构与属性。本规范将联办数据划分为待办业务信息、家庭房产信息、数字化材料信息、家庭在办业务信息、审税结果信息、完税证明信息、计税价格信息、不动产信息及预受理业务信息等类别,对每一类数据项均明确了代码、名称、类型、长度及备注等属性表示规则,并配套提供了共有情况、管辖区、不动产类别、证件类型等代码字典。本规范适用于济南市不动产登记系统与税务系统之间的数据共享与交互,旨在以标准化手段打通部门壁垒,支撑业务协同办理。
本规范建立了覆盖不动产登记税务联办全流程的数据分类框架,明确了九大核心数据集及其包含的具体数据项,同时以附录形式给出了共有情况、管辖区、不动产类别、证件类型、是否代码、申请人类型等十余类数据字典,确保两部门在数据交换时使用统一的编码标准和语义定义,从根本上消除因口径不一致导致的数据歧义。
本规范采用数据项代码、数据项名称、类型、长度及备注五个属性对每一数据项进行精确定义,其中数据项代码采用中文拼音首字母组合的命名方式,兼顾可读性与系统友好性,类型涵盖字符型、浮点型、整型、日期时间型及对象等多元数据类型,为系统接口开发与数据校验提供了明确的技术依据。
本规范以不动产登记与税务联办的实际业务场景为驱动,将待办业务、家庭房产、审税结果、完税证明等关键业务环节的数据集结构化、要素化,使登记系统与税务系统能够在受理、审核、计税、完税等节点实现数据的实时汇聚与双向共享,为“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提供了标准化的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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