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6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规范县城交通系统规划建设,补齐县城交通短板弱项,增强县城交通承载能力,保障县城新型城镇化发展,制定湖北省《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标准第3部分:交通系统规划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湖北省县城道路、步行和非机动车交通、公共交通、停车场规划建设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县城各类交通系统规划及交通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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