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线》DB50/T548.2-2024,自2024年06月14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道路交通标线的一般规定、机动车车行道宽度以及各类型交通标线的设置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城市道路交通标线的设置。
本规范是重庆市地方标准《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的第2部分,聚焦道路交通标线,替代了2014年的旧版。本规范系统规定了城市道路各类交通标线的设置方法,涵盖一般规定、机动车道宽度及指示、禁止、警告三大类标线。相比旧版,本规范优化了章节结构,按标线功能重新排列,并新增了潮汐车道线、可变导向车道线、定向车道线等新型标线的设置要求。在具体内容上,本规范细化并更改了多项技术标准,例如明确了不同设计速度下同向车行道分界线的划法、增加了人行横道处“礼让行人”等地面文字、补充了减速标线与网状线的设置方式,并调整了停车位和停靠站标线的部分规定,旨在适应城市交通管理的新需求,提升道路交通的规范化与安全性。
本规范对旧版进行了全面修订,主要技术变化包括:增加了潮汐车道、可变导向车道、定向车道等新型标线的设置方法及配图;更改了可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的设计速度分类数值与线宽标准,并完善了特殊场景下的划法。同时,对左弯待转区、人行横道线、禁止停车线、公交专用道标线等关键标线的设置场景和要求进行了细致调整,如增加了人行横道预告标识、斜交人行横道、减速标线的具体规定。
本规范将道路交通标线按功能划分为指示标线、禁止标线和警告标线三大体系。指示标线用于指引通行,包括车行道分界线、导向车道线、人行横道线与导向箭头等;禁止标线明确通行禁区,如禁止跨越对向车道线、停止线、让行线及网状线;警告标线则提示风险,包含路面宽度渐变段标线、减速标线和立面标记。所有标线设置需遵循道路等级、交通流特性等要素,并使用反光材料,确保视认效果。
本规范强化了重点区域和人性化细节的标线要求。在学校、公交站、交叉口等区域,对停车位、停靠站和过街设施标线做出严格限制与精细设计,如规定消防通道周边禁设停车位、要求人行横道与无障碍通道衔接。同时,引入了“礼让行人”“守法过街”等地面文字,并规范了待行区、潮汐车道等提升通行效率的标线形式,体现了安全与效率并重的设计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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