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文旅景观照明技术规范》DB32/T4755-2024,自2024年05月2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文旅景观照明的基本要求、技术要求、绿色照明、电气与安全、智能控制、工程施工与验收、运营、维护和管理的技术及相关要求。本文件适用各类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休闲街区、旅游村镇、旅游风景道、文化场馆等文旅景观照明项目的技术规范。
本规范系统规定了江苏省文旅景观照明在总体要求、技术设计、绿色节能、电气安全、智能控制及施工运维等全生命周期的技术准则。本规范将文旅景观照明划分为功能照明、氛围照明和主题照明三大类别,强调三者应有机融合,以文化定位为核心,将文化、业态、功能、空间与环境等要素整体融合,打造兼具观赏性与体验性、满足主客共享需求的夜间光环境。本规范适用于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休闲街区、旅游村镇、旅游风景道及文化场馆等各类文旅场所,为项目的规划、设计与实施提供了统一的技术依据。
本规范创新性地将文旅景观照明划分为功能照明、氛围照明与主题照明三类,要求三者相互融合,共同构成整体效果。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涵盖设计原则、一般要求及针对不同场所设计要点的完整技术框架,明确了各空间类型的照度、亮度等量化指标,为项目提供了从宏观定位到微观落地的系统性指引。
本规范专设绿色照明章节,贯彻全生命周期节能环保理念,明确了分区、分时、分季节控制及能耗自动监测等节能措施,并对溢散光和眩光等光污染指标作出严格限制,同时强调对动植物及暗夜保护区的保护。在智能控制方面,要求系统具备单灯或分组、分区、分时控制功能,支持故障监测报警与多种推送方式,并鼓励纳入智慧景区云平台,体现了低碳化与智能化并重的发展导向。
针对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休闲街区、旅游村镇、旅游风景道及文化场馆、桥梁、塔碑、城墙等不同载体,本规范分别制定了高度精准的差异化设计要点。例如,对街区广告标识亮度对比度的上限进行约束,对文物建筑直接安装灯具予以禁止,对树木照明方式提出具体要求,使各类文旅场景的照明设计均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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