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市内涝气象风险等级》DB12/T1315-2024,自2024年05月1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天津地区由降雨造成的城市积水引起的内涝灾害气象风险等级。本文件适用于由降雨引起的城市积水内涝灾害的监测、预报、评估、灾害防御、城市规划和应急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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