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中发[2019]18 号),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 知》(自然资发[2019]87 号)、《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方案》,建立完善福建省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体系,指导规 范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提高规划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政策文件及标准规范的要求,制定本指南。 各市、县可在符合本指南总体要求的情况下,因地制宜对相关内容和标准进 行调整或细化,研究出台符合福建省当地实际情况且更具操作性的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引。
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对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下简称市县规划)的细化落实,是对乡镇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作出的具体安排,是开展乡镇详细规划(含村庄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编制的依据。
本指南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福建省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旨在贯彻国家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政策要求,落实省级相关实施方案,规范全省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该指南由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制定,内容涵盖总则、分级分类指引、规划编制要点、成果要求等多个部分,明确了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目的、地位作用、适用范围、规划层次、规划期限、编制单元、编制主体、编制原则、工作流程等核心内容,并针对不同类型的乡镇提出了具体的编制指引和要求。同时,指南还详细规定了规划编制的具体步骤、技术准备、成果提交、审批流程等,确保规划能够科学合理地指导乡镇的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
规划编制内容与要求
明确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目的,强调其在落实上位规划和引导乡镇发展中的关键作用。
提出乡镇规划应遵循的编制原则,包括承接传导、以人为本、因地制宜、注重实操和公众参与。
详细阐述乡镇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现状调查与分析、发展目标、区域协同与陆海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规划分区、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村庄布局优化、产业发展与空间格局、重大要素支撑、历史文化与景观风貌、全域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政府驻地规划、单元规划与强制性内容、用途管制、实施保障措施等。
分级分类指引
根据乡镇的不同类型,如城市边缘型、现代农林型、资源生态型、工贸带动型、旅游带动型、文化传承型、滨水港口型和其他一般型,分别提出相应的编制重点和要求。
强调根据乡镇的实际特点和发展需求,灵活选择和调整规划内容,以实现差异化、特色化的发展目标。
规划成果要求
明确了规划成果的构成,包括文本、图件、数据库和附件等,要求各部分内容完整、规范。
对规划成果的提交方式和格式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规划成果的统一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