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养老机构》DB11/T2221-2024,自2024年07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养老机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中组织机构与职责、应急管理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管理、应急处置、事后恢复、应急保障、宣传与培训、评估与改进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养老机构为有效应对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两类突发事件而开展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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