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海洋灾情调查指南》DB37/T4710-2024,自2024年05月11日起实施。
本文件提供了海洋灾情调查的原则、历史灾害事件调查、当前灾害事件调查和成果的指导。本文件适用于风暴潮、海浪、海啸、海冰灾害事件的灾情调查工作。
本指南提供了海洋灾情调查工作的系统性技术指导,适用于风暴潮、海浪、海啸、海冰四种灾害事件的灾情信息采集与整理。本指南确立了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的调查原则,将调查工作划分为历史灾害事件调查和当前灾害事件调查两大类,分别明确了调查对象、内容与方法。对于历史灾害事件,本指南强调充分收集利用已有文献资料,对缺失或存疑数据进行现场补充核查;对于当前应急响应中的灾害事件,要求在条件允许时及时组织现场调查,全面采集自然过程信息、承灾体受损情况、灾害损失及应急响应执行情况。本指南还规定了调查成果的产出形式,包括专题图制作、调查报告编写及资料归档,并提供了调查记录表、灾害过程信息表、损失信息表及报告编写大纲等标准化模板,确保灾情数据的规范性与可比性。
本指南将灾情调查分为历史灾害与当前灾害两大场景。历史灾害事件调查覆盖1978年至今的应急响应事件及1949年至今的重大灾害事件,侧重从史料、公报、地方志等文献中提取灾情信息。当前灾害事件调查则针对正在开展应急响应的灾害,强调第一时间深入现场,获取自然过程、承灾体受损和应急响应等动态信息,并详细规定了调查前需制定方案、选配装备的具体要求。
本指南规范了现场调查的操作路径。对于当前灾害,需综合运用测量设备、无人机及音视频记录工具,实地调查淹没范围与水深、海水养殖、海岸防护工程、船只渔港等承灾体的受损情况,并协调应急、水利等部门获取人员伤亡及损失数据。对于历史事件,采用资料调查与现场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听取亲历者描述,按规范表格记录,确保信息完整。
本指南规定了调查结束后须产出专题图与调查报告两类核心成果。专题图须采用统一的大地坐标系和高程基准,标注灾害影响范围与承灾体受损分布;调查报告则按大纲编写,涵盖灾害基本情况、现场工作、影响分析、对策建议等内容。所有原始资料、图件与报告均需汇总整编,参照相关档案规范归档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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