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粪便处理厂技术要求,做到防治污染、卫生防疫、达标排放、无害化处理,制定《粪便处理厂技术标准》CJJ/T64-2024,自2024年8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新建、扩建或改建粪便处理厂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本标准是对原标准的全面修订,系统规定了城市粪便处理厂在设计、施工与验收全过程中的技术要求,涵盖厂址选择、处理工艺、各处理系统、除臭、附属设施、环境保护及职业安全卫生等环节。本技术标准以防治污染、卫生防疫、达标排放和无害化处理为核心目标,明确了粪便处理应采用絮凝脱水或厌氧消化两种工艺路线,并强化了对滤清液、粪泥等二次污染物的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要求。本规范首次增设了施工、调试与验收专章,补充了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期间的应急作业功能,同时对除臭系统、职业安全卫生防护措施进行了细化,力求构建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环境友好的粪便处理工程体系。
本规范优化了粪便处理工艺框架,明确将絮凝脱水与厌氧消化作为主要处理路径,并删除了不再适用的单独工艺。针对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滤清液、粪泥和消化污泥,本规范分别规定了优先与城市污水或垃圾渗沥液合并处理、进行卫生填埋或好氧堆肥等处置方式,并提出了具体的泥质、混合比及发酵参数要求,从全流程角度严格控制二次污染。
本规范对各处理系统进行了细化规定,包括预处理系统的接收、固液分离与储存调节,絮凝脱水设备的选型与药剂投加,以及厌氧消化的搅拌、加热与消化气体收集净化等。同时,对除臭系统提出了“集中通风为主、药剂喷洒为辅”的整体方案,并对附属设施中的计量、监测、控制室和辅助工程中的道路、绿化、节能设计等给出了具体量化或定性标准。
本规范首次增加了施工、调试与验收的独立章节,明确了从施工准备、材料要求到单机与联动调试、工程质量验收的完整程序与责任主体。此外,本规范要求处理设施应具备在重大传染病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期间进行应急作业的能力,并系统提出了涵盖防火防爆、防机械伤害、防尘防毒等职业安全与卫生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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