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技术规程》DB42/T2225-2024,自2024年05月2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登记管辖和工作组织、基本技术要求、资料收集与整理、工作底图制作、预划登记单元与代码编制、通告、地籍调查、登记审核、公告、登簿、数据库建设与管理、登记信息的利用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省级、市级、县级登记管辖的自然保护地、水流、湿地、森林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生态空间的自然资源所有权确权登记。荒地、草地等自然生态空间的自然资源所有权确权登记参照本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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