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宾馆饭店及餐饮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DB22/T487-2010,自2010年08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宾馆、饭店及餐饮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建设要求和验收。本标准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客房40间以上(含本数,下同)或床位80个以上的宾馆和建筑面积1000m2以上或座位数100个以上的餐饮场所消防安全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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