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医院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DB22/T490-2010,自2010年08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建设要求和验收。本标准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床位50张以上(含本数)的医院,或者建筑面积大于1000m2以上的其他医院消防安全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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