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为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装配式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装配式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适用于装配式建筑主体结构工程、外围护工程、设备与管线工程、内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本规范系针对装配式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专项技术标准,适用于主体结构、外围护、设备管线及内装修等各专业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本规范构建了以进场验收、过程验收、实体检验为核心的质量控制链条,明确了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直至单位工程的全流程验收体系。本规范对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木结构及模块建筑等结构体系分别规定了材料与构件进场复核、连接节点工艺验证、隐蔽工程影像留存等具体要求,特别强化了钢筋套筒灌浆饱满性、外墙板接缝防水等涉及结构安全与使用功能关键项目的实体检验制度,并引入二维码溯源标识与见证检验机制,以系统化方法保障工程质量的可靠性与可追溯性。
本规范将质量验收划分为进场验收、过程验收与实体检验三个核心环节。进场验收重点核查预制构件、部品部件及原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并实施实体抽检;过程验收聚焦安装与连接的工序质量,如预制构件临时固定、钢筋灌浆连接工艺及接缝防水施工等;实体检验则在工程实体上对结构位置偏差、灌浆饱满性、涂层厚度及防水性能等涉及安全与功能的关键项目进行最终验证。
本规范针对不同建造体系设立了专项验收章节。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突出套筒灌浆连接、结合面粗糙度及接缝防水质量的控制;装配式钢结构工程在引用现行标准基础上强化构件尺寸偏差和焊缝无损检测要求;装配式木结构工程则着重木材含水率、防护处理及节点连接质量验收。装配式外围护、内装修与模块建筑工程亦分别细化了集成度更高的部品体系验收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