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滨海湿地生态廊道生态修复技术规程》DB13/T5883-2024,自2024年03月02日起实施。
本文件确立了滨海湿地生态廊道生态修复程序,规定了现状调查、问题分析、方案制定、生态修复、生态修复效果评估及监测与管护等阶段的操作指示。描述了追溯记录。本文件适用于滨海湿地生态廊道土壤、水体、植被等要素的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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