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住宅小区高空抛物安全防范要求》DB4403/T416-2023,自2024年01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住宅小区高空抛物安全防范的总体要求、重点区域和部位及其防护要求、人力防范要求、实体防范要求和电子防范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住宅小区高空抛物和高空坠物安全防范的建设与管理,已建成住宅小区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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