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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2.06.14-辽宁省健康驿站建筑设计导则(试行).doc

2022年6月14日,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委、省政府对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对健康驿站建设的规范引导,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力量,深入各地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辽宁省健康驿站建筑设计导则》(试行)。

本导则适用于辽宁省新建和改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疾病预防和控制的永久性疫情防控健康驿站,为该类建筑物的选址和设计提出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与依据。

辽宁省健康驿站建筑设计导则(试行)由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制定,旨在规范健康驿站的建设,提升疫情防控能力。导则内容涵盖总则、术语、选址规划、市政配套、建设标准及建筑设计等多个方面,明确健康驿站的功能分区、设计原则与技术要求。导则提出健康驿站应严格遵循安全至上、应急防控、控制疫情传播等设计原则,并对隔离区、缓冲区、工作准备区等区域的布局、设施配置、通风系统、电气设计等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健康驿站在疫情防控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选址原则

健康驿站选址应避开人口密集区和水源保护区,位于地质稳定且交通便利的地段,符合消防安全、抗震防灾等标准。

建筑设计要求

健康驿站应采用三区两通道设计,即隔离区、缓冲区和工作准备区,以及隔离人员与工作人员的专用通道,实现洁污分流,防止交叉感染。

功能分区

健康驿站需合理划分功能区域,包括隔离客房、管理用房、医疗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设施等,确保各区域独立运行并便于管理。

安全与卫生措施

建筑内部材料应具备耐擦洗、防腐蚀、防渗漏特性,同时设置紫外线消毒设施、空气消毒装置等,保障环境清洁与安全。

辽宁省健康驿站建筑设计导则(试行)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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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健康驿站建筑设计导则(试行)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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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健康驿站建筑设计导则(试行)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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