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邢台市《发展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指南》DB1305/T91-2024,自2024年02月2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生活宜居和美乡村建设指南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产业发展、乡村经营、经济收入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指导规划保留的单个行政村开展发展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本指南立足邢台市乡村发展实际,以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增收为核心,系统规定了发展宜业和美乡村的建设路径与技术要求。本指南从基本要求、产业发展、发展途径、乡村经营、经济收入等维度展开,强调农业多种功能与乡村多元价值的有效开发,着力构建可持续的乡村就业环境。
本指南要求因地制宜发展循环农业、绿色农业和集约化产业模式,推广种养结合与保护性耕作技术,并引导新型经营主体提升农业生产效率与附加值。同时,本指南鼓励依托资源禀赋发展特色种养、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庭院经济等多元业态,为村民创造更多就近就业创业机会,确保产业发展与农民增收紧密结合。
本指南明确应规范运行村集体经济组织,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通过股份合作等模式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村庄经营。在经营方式上,本指南强调实行品牌化经营,挖掘区域文化进行差异化定位,并借助数据分析与智慧化平台实现数据共建共享,以提升乡村产品的综合竞争力。
本指南将人才培养作为产业发展的关键支撑,要求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民职业培训体系,满足产业化经营对技术人才的需求。在成效上,本指南设定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县域平均水平10%、村集体年收入稳定在15万元以上的量化指标,并强调村级财务收支合理、可持续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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