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雄安新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制定雄安新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DB1331/T054-2023,自2023年10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雄安新区内新建、改建和扩建民用建筑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工业建筑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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