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设项目节地评价技术规程》DB43/T2912-2024,自2024年04月0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建设项目节地评价的总则、工作准备、建设项目调查、建设项目节地分析、建设项目优化用地规模测算、节地评价成果编制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节地评价。
本规程确立了湖南省建设项目节地评价的技术框架,覆盖从工作准备到成果编制的完整流程。本规程明确评价对象为无标准建设项目、突破功能分区建设项目及突破用地标准建设项目三类,坚持节约集约、保护耕地、满足生产功能与安全性、综合性与差异性四项原则,采用定性定量结合、功能分析法与类比法并用的评价方法。本规程对建设项目调查、合规性分析、节地措施合理性分析、优化用地规模测算等核心环节作出了系统规定,旨在通过科学论证掌握项目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引导建设项目合理确定用地规模,从而提升土地配置效率。
本规程将评价对象聚焦于三类无法直接套用现行土地使用标准的建设项目,体现了对特殊用地需求的精准覆盖。评价工作遵循节约集约、保护耕地、满足生产功能和安全性、综合性与差异性四项基本原则,要求在综合分析项目选址、建设规模、功能布局及安全条件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确定最优用地方案,确保评价结论既符合国家用地政策导向,又能满足实际生产建设需要。
本规程规定了功能分析法和类比法两种定量测算方法。功能分析法通过划分功能分区、测算各分区优化规模并加总求和,适用于各类评价项目;类比法则通过选取同类项目进行因素比较与修正,确定比准单位用地面积,要求类比项目不少于两个且用地集约水平较高。两种方法测算结果不一致时,依据用地规模最小化原则选取较小值作为最终优化用地规模,确保评价结论的科学性与集约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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