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河南省基坑工程自动化监测工作,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河南省《基坑工程自动化监测技术标准》DBJ41/T285-2024,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基坑工程的自动化监测。基坑工程的自动化监测应综合考虑基坑工程设计及施工要求、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气候条件、通讯条件及监测期限等因素,编制合理的监测方案,精心组织,为动态设计和信息化施工提供准确、可靠的监测成果。
本技术标准旨在规范河南省基坑工程自动化监测工作,确保监测过程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本规范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各类基坑工程的自动化监测,涵盖监测系统构建、监测方法实施及成果分析反馈等全过程。本规范强调自动化监测应综合考虑基坑设计施工要求、地质条件、周边环境等因素,编制合理方案,为动态设计和信息化施工提供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自动化监测系统集传感、通信、计算机技术于一体,能实现远程自动采集、实时传输、智能分析与即时预警,较传统人工监测具有频次高、时效性好、数据真实可靠等显著优势。本规范对监测设备性能、系统组网、数据精度及安全防护均作出详细规定,要求当监测数据达到预警值时须立即通报相关单位,切实保障基坑支护结构及周边环境安全。
本规范明确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基坑工程的自动化监测,并推荐在安全等级为一级、监测频率要求高或人工监测难以实施等条件下优先采用。自动化监测系统由监测设备、数据采集传输和监测平台三部分构成,需稳定运行72小时后才能投入使用,且应定期进行比对测量以确保数据有效性。系统电源须具备断电保护功能,备用供电时间不宜小于24小时,并应预留信息交换接口以便与其他智慧平台互联互通。
本规范对自动化监测设备提出明确要求:监测设备应具有唯一标识识别码,性能稳定可靠,防护级别满足工程需求,其精度、量程及使用寿命须符合监测要求,并经过检定或校准。数据采集传输设备应采取防水、防潮、防尘、防雷等措施,具备缓存功能,且宜同时具备有线和无线通讯方式并能自动切换。监测平台应具备数据存储、处理和成果推送核心功能,包括自动备份、防篡改、人工数据录入、原始数据过滤及异常数据标识等能力。
本规范详细规定了基坑工程各项监测内容的自动化方法:水平位移宜采用全站仪自动化监测系统,竖向位移可采用全站仪或静力水准测量,深层水平位移宜采用固定式测斜仪。支护结构内力、地下水位、孔隙水压力、土压力、倾斜、裂缝及土体分层沉降等监测项均明确了适配的传感器类型和自动化采集传输方式,并对各项监测的精度指标、初始值获取、比对测量周期及稳定要求作出具体规定。
该标准的发布填补了河南省基坑工程自动化监测领域地方标准的空白,为全省基坑工程自动化监测的设计、实施与管理提供了系统性的技术依据。该标准将传统人工监测与现代化自动化监测技术有机结合,首次在省级层面对自动化监测系统的全流程作出规范,有利于推动基坑监测行业从粗放式人工监测向智能化、数字化监测转型。
该标准对保障基坑工程安全具有重要现实意义。通过明确自动化监测的应用场景和技术要求,使得高风险、高频率监测需求的项目能够采用更为可靠、实时性强的技术手段,有效降低基坑事故因监测不力或险情预报滞后而产生的风险。尤其是在安全等级为一级或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中,该标准提供了一整套从系统组建、设备选型到数据预警反馈的闭环管理方案,能显著提升工程安全管控水平。
此外,该标准将促进河南省建筑行业技术进步与产业发展。通过对监测设备、数据接口及平台功能进行规范,有利于形成统一的自动化监测技术生态,推动相关设备制造、系统集成和软件开发企业的协同发展。同时,标准中提出的比对测量、系统维护以及专项论证要求,也为后续市场监管和技术服务提供了依据,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提升行业整体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