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河南省CIM数据的分级、构成、内容与结构、数据建库、更新、共享和汇交,指导河南省CIM基础数据汇入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制定河南省《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数据标准》DBJ41/T284-2024,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CIM基础数据的建库、更新、共享和汇交。
本标准旨在规范河南省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数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涵盖数据分级、构成、建库、更新、共享及汇交等核心环节。本规范确立了从宏观轮廓到零件级的七级模型精细度体系,统一了坐标系、高程基准与时间系统,为全省CIM基础平台建设提供了标准化的数据底座。本规范将时空基础数据、自然资源与规划管控数据、工程建设项目数据等门类纳入必选结构,并明确了数据从预处理、检查入库到服务发布的完整技术流程,确保二维与三维空间数据的高效组织与可视化表达。同时,本规范规定了市级平台向省级平台汇交数据的内容与校验机制,形成了全省统一的数据治理闭环,为跨层级、跨部门的数据共享与协同应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本规范将CIM模型按精细度划分为七个等级,从仅表达基本轮廓的1级符号模型,逐步过渡到表面无纹理的2级白模、统一纹理的3级标模、与实际纹理相符的4级精模,直至达到功能级、构件级和零件级的5至7级模型,实现三维GIS与BIM模型分级体系的有机衔接。在数据构成上,本规范明确省级CIM数据源自市级平台,市平台须按要求汇交时空基础数据、资源调查数据、规划管控数据、工程建设项目数据、公共专题数据及物联感知数据等门类。
本规范规定了数据建库须经历预处理、完整性及一致性检查、入库及后处理等步骤,要求对三维模型建立多层次LOD,并保存实体数据以保障统计分析与模拟仿真性能。在数据更新方面,本规范要求制定更新维护机制,采用要素、专题、局部或整体更新等方式,确保几何数据与属性数据同步更新并保持关联。数据共享则提供在线共享、前置交换和离线拷贝三种方式,以满足不同场景下的数据获取与利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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