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5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河南省城市工作暨土地保护利用工作会议精神,编好编实乡村规划,加强规划建设有效联动,助力乡村振兴,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乡村规划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2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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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4.01.25-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乡村规划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24〕2号.pdf
本通知围绕进一步推进乡村规划工作,对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与报批作出系统部署。为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会议精神,编好编实乡村规划、强化规划与建设有效联动,本通知要求各地高质量编制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保2024年底前全面完成报批;同时将村庄规划划分为“实用性”村庄规划和“通则式”村庄规划两类,分类有序推进,逐步实现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全覆盖,并建立季度调度机制,动态掌握编制进展。
明确乡镇规划编制时限与要求
本通知规定,中心城区范围外的乡镇均须编制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可单独或联合编制。各地须依据相关导则高质量推进,确保2024年6月底形成初步成果,2024年底前全部完成报批,为乡镇发展提供法定规划依据。
分类推进两类村庄规划
本通知将村庄规划分为“实用性”和“通则式”两类,要求各地统筹村庄发展现状与建设资金,不得盲目追求覆盖率。建设内容多、有发展潜力的村庄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以发挥示范作用;建设内容较少的村庄编制“通则式”村庄规划,满足基本管理需求,两者配合实现规划管理全覆盖。
规范编制衔接与调度机制
本通知对不同时点启动招标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明确了衔接要求,强调按相应导则编制和评审。同时要求各地每季度末报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进展情况统计表,建立常态化调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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