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2日,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为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改革,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保障农民合法权益,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行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加快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制定《武义县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武政办〔2023〕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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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实施方案是武义县为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而制定的系统性试点文件。本方案以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为目标,围绕入市范围、主体、方式、程序、收益管理及开发利用监管等核心环节,建立了从前期调查摸底到后期评估总结的全流程操作规范。本方案强调在坚守耕地红线和农民利益底线的原则下,审慎稳妥推进试点,旨在显化农村集体土地资产价值,通过规划引领和节约集约利用,盘活农村存量闲置土地,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土地要素保障,并构建起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试点周期为2023年至2024年。
入市条件与程序
本方案严格界定了可入市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范围,明确仅限规划为商业服务业、工矿、仓储等用途且权属清晰、符合各项管控要求的存量建设用地,宅基地和商品房开发用地被严格排除在外。在操作程序上,本方案规定了从权属调查、地价评估、方案编制、民主决议到政府联合审查、平台公开交易、合同签订及不动产登记的全链条流程,尤其强调了入市决议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确保农民集体自主决策权。
收益分配与管理
本方案设计了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制度,对入市及再转让环节征收调节金,并根据土地来源(存量或批而未供)和用途类别设定差异化征收比例,以统筹国家与集体的利益分配。对于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净收益,本方案明确其作为集体资产可折股量化但不得直接分配,须通过对外投资、物业经营等方式用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并严格遵循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程序与财务监管规定,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权能实现与监管
本方案赋予入市后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的转让、出租、抵押等权能,并配套出台了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贷款申请条件与操作流程。在开发利用监管上,本方案确立了 “谁提出、谁监管” 的原则,由相关部门和属地乡镇共同对合同约定事项实施批后监管;对未按规划用途使用或违约闲置土地的,本方案设定了违约追责及使用权收回等处置措施,确保土地资源高效合规利用。
该实施方案的出台标志着武义县在落实国家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部署上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对当地城乡融合与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该方案通过构建公开透明的入市交易规则和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有效破解了以往农村集体土地权能不完整、流转受限的体制障碍,使得农村闲置或低效的经营性土地能够以合法合规的方式释放为产业用地,为县域范围内的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导入提供了关键空间载体。这不仅有助于优化城乡产业空间布局,更直接显化了农村沉睡的土地资产,增强了集体经济组织的自我造血能力。
在保障农民权益方面,该方案将民主决策程序前置且设定极高的表决门槛,从源头上降低了农民主体被代言或自主权虚化的风险;同时,其确立的调节金征收与收益分类使用规则,在平衡地方财政贡献与集体积累的同时,严防收益分光吃净,引导资金流向长期性集体投资与公共服务,为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提供了扎实的制度支撑。长远来看,这一系统性制度设计若能在试点期内有效落地并形成复制推广的经验模式,将为其他同类地区化解农村土地管理矛盾、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县域层面的制度样本与操作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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